您所在的位置: 南昌律师网 > 仲裁 > 仲裁文书

指定代理人通知书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5-22 浏览:  法律咨询

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

指定代理人通知书

X劳仲案字(    )第  号

________:

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》第20条的规定,本委指定你(单位)为________劳动争议案的________方代理人。请你(单位)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来本委办理有关事项。本委办公室地址:

 

    特此通知

 

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

年    月    日




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】【进入法律咨询

| 相关文章导读
    无相关信息

委托、法律咨询电话:133 8700 2229信箱:gdlawyer@gmail.com关于我们|网站地图|baidu|google|申请链接

江西华庆律师事务所 杨永斌律师
地 址:南昌市抚河中路华财大厦五楼A056室
南昌律师网版权所有,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
Copyright©2003-2010 By www.cnlawyer.cn